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
(2025年5月12日)
序言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(以下简称“双方”),基于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、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共同愿景,通过多轮技术磋商与高层对话,就阶段性解决贸易争端达成以下共识:
一、联合声明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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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方关税行动时间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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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日:美政府依据第14257号行政令,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34%“对等关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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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8日:通过第14259号行政令将关税提升至8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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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9日:第14266号行政令实施后,综合税率达10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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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反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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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4日:中国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,对原产美国商品加征对等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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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11日:通过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、6号升级非关税反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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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关税调整条款
第一条 美方承诺
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90日内,美方将执行以下调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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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第14257号行政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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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对华商品(含港澳地区)24%的从价关税,暂停期9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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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依据原行政令征收的剩余10%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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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升级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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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性取消第14259号、第14266号行政令所涉全部加征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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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中方承诺
在同等时限内,中方将采取以下对应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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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税委会2025年第4号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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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对美商品24%的从价关税,暂停期9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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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10%基准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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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升级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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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税委会2025年第5号、第6号公告加征关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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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2025年4月2日起实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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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实施与监督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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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对接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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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牵头单位: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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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方牵头单位: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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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性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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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轮核查: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关税清单比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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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期验收: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执行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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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端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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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双边专家委员会,对措施适用性进行联合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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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事项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说明,60日内达成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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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后续协商框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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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对话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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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代表:国务院副总理 何立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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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方代表:财政部长 斯科特·贝森特、贸易代表 贾米森·格里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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磋商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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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行工作会谈(轮流在中美境内或第三国举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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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情况下可启动72小时应急磋商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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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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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贸易规则协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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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产品互认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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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导体供应链透明度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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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联合声明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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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声明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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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条款修订需经书面形式确认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
(签署)
何立峰
国务院副总理
2025年5月12日
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
(签署)
斯科特·贝森特
财政部长
贾米森·格里尔
美国贸易代表
2025年5月12日